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黑财采[2018]29号)文件精神,对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时间进行了限定,要求各预算单位按采购项目的轻重缓急编报采购计划,于3月底前申报政府采购预算的25%、4月底前申报50%、5月底前申报75%、6月底前完成全年采购计划报批工作。除重大民生、应急以及经批准采购项目外,在6月底前未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将收回指标,不再受理计划申报。
截止目前,我校尚有部分单位及个人至今未能申报已纳入学校年初预算的政府采购计划。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采购办规定,已纳入学校年初预算的政府采购计划必须按时申报。学校审批申报工作将截止到2019年6月25日,请有政府采购计划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抓紧时间,尽快将采购计划审批手续(含《东北农业大学物资采购审批表(2017版)》《商品导入模板(2017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2017版)等材料)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采购科。
联系人:王 琳 55191313(主楼720)
闫志军 55191525(主楼724)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10日